申訴專員踢爆公屋3年上樓只是夢?
發布時間: 2015/12/11 10:50
最後更新: 2015/12/11 11:05
公屋輪候冊最新平均輪候時間為3.6年,但有申請者苦候9年才首獲分配一個凶宅單位。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平均輪候時間計法籠統,未能全面反映實況,或被指製造「3年上樓」假象,促公布各區輪候實況。但房屋署回應指,公布細分數會誤導申請者,更改申請反而令輪候時間更長。
劏房戶苦候9年 獲配凶宅
劏房住戶李太一家四口輪候公屋已9年,由07年申請至今,上月才首次獲配單位,但卻是柴灣一個凶宅單位,對李太而言不單太遠,更甚是凶宅太驚,寧願繼續等候。
李太指,曾看房屋署「3年上樓」的廣告,天真認為一家人能短期內上樓,結果竟等了9年。
截至去年6月底,公屋輪候冊上共有28,220宗「一般申請者」輪候超過3年而未獲配屋的個案。申訴署去年接獲110宗投訴,全部輪候超過3年,當中21%輪候5年或以上,最長超過7年仍未上樓。
申訴署調查公屋輪候時間的計算方法,發現房署計算「一般申請者」的輪候時間時,涵蓋5類申請者,若撇除平均輪候1.7年的「長者一人申請」外,其餘申請者均需輪候超過3年。
申訴署批評房署籠統的平均輪候時間,容易令人產生錯覺,更可能被指製造「3年上樓」假象。
申訴署發現,房委會的年報會就「一般申請者」的輪候情況進行特別分析,包括按輪候家庭人數及所選地區而列出輪候時間,更能準確反映輪候情況。申訴署建議房署進一步整合資料,並上載於「公屋申請」的網頁,以便申請人掌握輪候時間的關鍵因素。
房署:細分數據誤導申請者
房署回應指,若細分數據會誤導申請者,更改申請而延長輪候時間;過去趨勢並不代表將來情況,有機會「幫倒忙」,未必有助申請者作最有利的決定。
申訴專員劉燕卿對此表示不敢苟同:
縱使資訊只代表過去一年的趨勢,但有其參考價值。再者,一個開明問責的政府應該要盡力讓市民了解運作。
另外,申訴署又指平均輪候時間,只是計算由申請到首次獲配屋的時間,房署並沒有就第二、第三次配屋定下輪候時間指標,建議房署提供相關輪候時間。房署回應指,不接納編配是申請者的個人決定,何時再獲配屋時間取決於多項因素,再獲配屋時間差異可能很大。
全文刊於《經濟日報》(收費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