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及社運人士就三跑申司法覆核被駁回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3/15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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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觸覺義工許善珩、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社運人士古思堯早前分別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行政會議及機管局增建機場第三跑道之決定,法官今頒下判詞,指3人的申請理據均欠可爭拗之處,故駁回3人申請。

法官於判詞中反駁,指許善珩一方質疑機管局並無權力實施機場建設費,因為機場建設費屬於稅項的一種,而除非經立法會審批,否則根據《基本法》第73條,機管局無權徵稅。但法官認為,《機場管理局條例》已賦予機管局發展香港機場的功能,而要發展香港機場則需徵費,故該條例已賦予機管局權力為三跑徵費。

至於有關許指出,共用空域計劃會使中國民用航空局負責處理部份香港空域的航空交通服務,此舉有違《基本法》第130條,法官則認為此計劃並不代表香港民航處不再需要為上述空域負責,故此理據並不成立。

而有關黃浩銘的申請理據,法官則指黃未能成功指出機管局增建三跑可能違反審慎商業要求的理據,故法庭不應予以干預。而法官亦看不到機管局表示暫不向港府分發紅利直至三跑完成的決定,何以使建設成本轉化為公共開支。

法官另指古思堯的申請理據與上述大同小異,故一併駁回3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