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關鍵人物拒出席高鐵研訊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7/06 14:20

最後更新: 2016/07/0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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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鐵主席錢果豐(左)多次拒絕出席立法會的高鐵研訊。(經濟日報資料相片)

調查高鐵延誤的專責委員會研訊及撰寫報告歷時近1年半,今日(7月6日)出爐的報告披露,4大關鍵人物:前運房局局長鄭汝樺、前港鐵主席錢果豐、前港鐵行政總裁韋達誠及前港鐵工程總監周大滄,均拒絕邀請出席研訊。專責委員會表示失望。

對於專責委員會的邀請,報告披露韋達誠的電郵回覆指,他已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全面的資料。

前港鐵工程總監周大滄拒出席高鐵研訊。(經濟日報資料相片)

另外,周大滄亦透過港鐵公司回覆專責委員會表示:

本人已自2014年10月退休並離開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本人並沒有任何相關文件、文據及紀錄可配合就高鐵進行的任何調查。禮貌上,本人不宜回來並到專責委員會席前論述過往的事件。在獨立董事委員會和獨立專家小組進行調查期間,本人已公開並坦然地向他們的專家講述情況。獨立專家小組和獨立董事委員會的報告已清楚交代各項事實,以及相關各方所作的決定和判斷。本人確實沒有任何補充,亦不希望浪費專責委員會的寶貴時間。

報告亦表示,錢果豐亦表現不合作,至少4度拒絕出席聆訊,理由包括「將會經常因事離港」,甚至不予任何回覆。港鐵董事局其後亦拒絕另派代表。

至於前局長鄭汝樺不出席的原因,報告僅指其理由與錢果豐的相若。

專責委員會報告未有詳細披露前運房局局長鄭汝樺(左)拒出席研訊的原因。(經濟日報資料相片)

委員會又批評:

向運房局、路政署及港鐵公司索取若干重要會議紀要或文件時遇到困難,令調查工作因而受阻礙,而該些文件都是與高鐵工程延誤的原委相關。

其實,自從政府於2014年4月15日宣布高鐵香港段的工程會出現延誤,社會反應嘩然,有立法會議員曾動議《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特權法》)調查事件,惟於同年6月11日遭否決。引用《特權法》其一重要作用,正是賦予調查委員會傳召證人作供及索取文件等。

此外,議員胡志偉於去年7月3日曾於立法會內會,動議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賦予調查高鐵的專責委員會更多調查權力。他當時稱,在沒有特權法下,很多文件無法得到,難以真相大白,惟動議最終遭否決。

反對動議的專責委員會成員陳恒鑌解釋,根據以往經驗過,專責委員會傳召證人或索取資料都沒有遇到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