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長江:高鐵調查不會探究各方法律上責任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7/06 17:10
最後更新: 2016/07/06 19:06
對於有否聯合蓄意忍瞞高鐵工程延誤,調查高鐵延誤的專責委員會出現分歧。
專責委員會主席廖長江表示,資料顯示政府在2013年受到港鐵高層的影響,改變看法,致未有如實披露工程未能如期完工,當局表示是疑中留情,他則認為當局只是未有披露所有資料,而這與「蓄意隱瞞事件」沒有必然關係。
此外,廖長江指出,是次調查不會探究各方法律上的責任,不過認為港鐵應負上道義上的責任,但他又拒絕建議實際方案。
他又說,即使專責委員會有《權力及特權法》賦予權力,委員會最終發表的批評都不會帶來任何實質後果,只有政治壓力,「不過施加政治壓力不是我們委員會的職責」。
對於事件中,4大關鍵人物:前運房局局長鄭汝樺、前港鐵主席錢果豐、前港鐵行政總裁韋達誠及前港鐵工程總監周大滄,均拒絕邀請出席研訊。專責委員會的報告表示失望。
被問及缺乏上述4人的研訊證供,對調查有多大程度的影響,廖長江指出這是假設性問題,委員會不知該4人的供詞如何,故不能解答,只說:「一定有些影響!」
至於委員會為何採用「失望」字眼,而非「譴責」該4人不出席研訊,廖長江表示委員會沒有《權力及特權法》賦予權力傳召證人,所以有關人等只是「拒絕邀請」,反問:「拒絕邀請,是否應該受譴責?交由公眾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