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君兒綁架案8人在內地判刑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7/29 16:12

最後更新: 2016/07/2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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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全城, Bossini創辦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2,800萬元的綁架案,今日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案中在內地落網的8名罪犯,全部承認控罪,各人被判入獄及罰款,由1年10個月至15年,罰款由2萬元至10萬元人民幣不等。

綁匪去年在香港在西貢清水灣羅君兒大宅綁架羅君兒,匿藏在山上,至收取2,800萬元贖金後,釋放「肉參」,其後香港警方在羅湖口岸拘捕一人,其他人則分別潛逃返回內地,但逐一被公安在深圳、東莞、貴州等地拘捕,並起回大部份贖金和財物。

8人包括猶敦魁、王譽錕、王立波、熊登輝、張襖江、毛小兵、梁起順及戴迅輝;前6人被控綁架罪,後2人涉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全部認罪,今日被判刑。

其中,主腦猶敦魁被判15年有期徒刑,罰款10萬元人民幣;王立波、王譽錕、熊登輝被判13年有期徒刑,罰款8萬元人民幣;張襖江、毛小兵被判10年有期徒刑,罰款6萬元人民幣。

另外,梁起順被判3年有期徒刑;戴迅輝則被判1年10個月有期徒刑,二人分別被罰款2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