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曾健超背傷或由警棍造成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0/19 11:37
最後更新: 2016/10/20 18:11
七名警員涉於前年佔領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案,今日正式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曾健超背部的傷勢可能由警棍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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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指出,曾健超的前額、左下巴、左肩等均有瘀傷,胸口有圓形狀瘀傷,背部亦又多個圓形紅印,手臂及膝蓋有擦傷等。醫療報告指曾的傷勢可能由拳打腳踢及有重量的鈍物造成。醫生又指,曾左邊身體的瘀傷可能由皮鞋邊緣造成,而其背部的多個紅印,尺寸與控方的軍裝警棍完全一致,幾乎可肯定相關紅印由軍裝警棍或類似的物件造成。
7名30至49歲的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偵緝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3名偵緝警員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7被告早前否認1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陳少丹另否認1項普通襲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