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兩離境旅客因行李藏有電槍同被拘控
突發
發布時間: 2016/10/30 10:39
最後更新: 2016/10/30 10:39
一名46歲外籍男子,昨日(29日)清晨6時29分在香港國際機場準備乘飛機往外地,保安人員於安全檢查期間在其行李箱中發現一支約17厘米長的電筒型懷疑電槍,於是報案。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無牌管有槍械罪名 將他拘捕,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調查後,他已被落案控以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將於明日(31日)到荃灣裁判法院應訊。
另一名亦準備乘飛機往外地的56歲台灣籍男子,昨日(29日)上午9時30分被保安人員於安全檢查期間,在其行李箱中發現一支約17厘米長的電筒型懷疑電槍,於是報案。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將他帶署調查後,已被落案控以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將於明日(31日)到荃灣裁判法院應訊。
警方呼籲旅客切勿攜帶任何違禁物品。任何人若攜帶電槍等違禁物品抵達或離開香港,又或於香港過境,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