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委員長要求就基本法104條釋法
發布時間: 2016/11/04 11:03
最後更新: 2016/11/04 12:17
正在北京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
表示,基本法委員會已收到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來函,要求就《基本法》104條釋法。
譚惠珠相信是基於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等重要課題,因此對方主動要求。
基本法第104條列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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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人大委員長提出釋法要求源於今屆立法會會期開始時(10月19日)的「宣誓風波」。其中梁頌恆及游蕙禎於宣誓時將China讀成「支那」,同時展示「Hong King is not China」的布幡,被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裁定宣誓無效。
其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容許2人再度宣誓,惟遭特首梁振英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梁君彥之後亦轉軚決定押後梁、游再宣誓,並多次引用《議事規則》第1條,禁止梁、游二人進入會議廳參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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