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通過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1/07 10:10 最後更新: 2016/11/07 10:15 分享: 分享: 熱門 濟州航空空難 保暖大法 叱咤樂壇流行榜2024 升中面試 超市大搜查 名校專區 破·地獄 財政預算案2025 藥物百科 會員有獎 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今日(7日)上午全票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惟暫時未有文本內容。 基本法第104條條文列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