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港獨」?李飛:不效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1/07 12:30

最後更新: 2016/11/07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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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今日(7日)上午全票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出席記者會時多次談及「港獨」,明言宣揚「港獨」是違法,蘊含「港獨」意識的宣誓無效。

究竟在中央眼中何謂「港獨」?TOPick根據李飛的解釋綜合以下重點:

1. 侮辱國家和民族

李飛表示,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有少數人挑戰「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故意曲解基本法,特別是一些立法會候任議員,利用宣誓平台從事違反基本法的活動,他特別提到今屆有立法會候候任議員公然侮辱國家和民族。

今年以來,在香港第六屆立法會選舉和議員宣誓過程中,一些參選人以及候任議員公然煽動「港獨」以及具有「港獨」性質的主張,公開聲稱要利用立法會平台推動「港獨」活動。


其中有個別候任議員在宣誓儀式上公然侮辱國家和民族,嚴重破壞宣誓儀式,嚴重干擾立法會的正常運作,充分暴露了他們企圖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政治本質。

2. 效忠特區而不效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李飛指,基本法第104條條列明,宣誓人必須堅持和擁護「一國兩制」,但主張「港獨」的人是不會維護基本法,

煽動「港獨」的人骨子裡是不可能擁護香港基本法的,

因此表明「效忠特區而不效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屬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所作宣誓無效。

他強調「港獨」不是政見不同,

任何國家的政見必須守法,分裂國家、破壞「一國兩制」是違法,不是一般的政見

他又強調按基本法規定,香港是中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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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族自決、香港建國

對於香港存在的「港獨」思潮,李飛提及昨晚衝擊中聯辦事件:

昨天晚上在香港也發生了一件事,也有人公開打出「港獨」旗號,公然煽動香港獨立、香港建國。另一種表現是散佈香港「民族自決」之類的主張,本質上也是「港獨」。

他亦指「港獨」並非現在出現,早在回歸前香港已經有反動反對勢力、不認同「一國」。

李飛說,回歸後這股反對勢力,以不同包裝的口號,意圖輕視一國兩制,架空人大,他形容,過往這股勢力是「隱性港獨」,不敢公開,現在亦不敢打出港獨旗號,於是去挑動香港年輕人,以險惡的方法、有組織地灌輸他們,認為這些年輕人一段時間後,會見到挑動港獨的人真實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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