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雲促修例規管食物內含抗生素標準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15 20:08

最後更新: 2016/12/15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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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測試市面100款雞肉產品,逾6成含耐藥細菌,廣泛用作治療「細菌性感染」疾病的第三代抗生素都失效。身兼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的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本港規管抗生素的條例落後於國際標準,促當局盡快修訂。

黃碧雲指,目前《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及《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化學物殘餘)規例》列明2種抗生素為禁用的農藥及獸用化學物及有害物質,並訂明部分抗生素在食用動物組織內的濃度上限與相關有害物質在食物內的含量上限,但有關標準已15年無修訂,部分食品法典委員會禁用的抗生素如卡巴氧,香港仍可使用,而紅霉素、泰樂菌素的上限標準則較食品法典委員會寬鬆,促食衛局盡快修訂食物內含有抗生素的標準,並要求食安中心加強抽取食物樣本作抗生素測試,以確保食物安全。

她又表示,去年3月已致函各大連鎖快餐店,查詢該等機構有否停用含人類抗生素的肉類產品,結果除了麥當勞承諾分階段停用之外,其餘食肆均未有承諾或不回覆,認為政府必須介入,立法禁用人類及動物抗生素飼養禽畜及魚類,惟她兩度致函政府均無獲承諾跟進;立法會事務委員考慮日後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