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案11名原居民准保釋候上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21 11:19

最後更新: 2016/12/21 11:37

分享:

分享:

其中一名被告陳志昌。(經濟日報資料室圖片)

11名新界原居民涉收取發展商共逾220萬元「買丁費」申建丁屋,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罪成,去年12月被判監30至34個月,正在服刑的11名原居民今早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外出候上訴,法官批准申請,各人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准離港及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散庭時,有到場旁聽的親友大叫「多謝法官大人」。

11名被告包括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年齡介乎32至8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