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違商品說明條例收取顧客商品160倍價錢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2/23 16:14
最後更新: 2016/12/23 16:16
消息指,海關接獲多宗投訴後展調查,發現位於灣仔駱克道522號一間藥房涉嫌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例中的「誤導性遺漏」,將一種石斛的中藥產品,故意向顧客講成168元「一斤」,並迅即打成粉,再改稱是168元「一錢」,收取達2萬多元,兩者相差達160倍價錢。行動中,海關拘捕了一名姓梁(30歲)男店員。
據悉,海關今日派出一名關員僑裝成內地遊客進入店舖,聲稱要購買石斛,店員隨即表示168元一斤,其後關員表示要一斤,該店員未有諮詢下已將石斛打成粉,然後開單收取2萬多元,關員表示價錢不對,此時,店員改口是以「錢」計,同時展示價錢牌,關員付錢後表露身份。
消息指,同一位置店舖前身亦曾觸犯類似法例,懷疑有人「改名換性」再度行騙消費者。店舖行騙手法,首先將貨品放於難以看見價錢牌位置;價錢牌又以紅底黑字寫成,令顧客難以看清;店員以誤導性講出錢;最後將貨品改變形狀,逼使顧客購買。
海關提醒市民,年近歲晚購買參茸海味,或名貴藥品要小心,最好到有信譽店舖購買,同時,切勿輕易被人改變貨品形狀等。任何人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的「誤導性遺漏」,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