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何周禮替曾蔭權設計深圳大宅前曾洽鄭經瀚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12 14:00

最後更新: 2017/01/1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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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續審,控方於開案陳詞中提及建築師何周禮與曾蔭權之間的關係。控方指何周禮於2011年初先後與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來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股東黃楚標的親戚及雄濤另一股東鄭經瀚接洽,獲邀為曾蔭權在深圳東海花園的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其後何周禮與深圳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合約,收取35萬元接下此工程,並依據曾蔭權與妻子的指示進行設計,雙方並多次在禮賓府會面。

控方又指,香港政府每年均會向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士授勳,而有關提名期通常由每年10月橫跨至翌年4至5月,但曾蔭權卻在2011年4月才向委員會提名何周禮受勳,而非2010年。控方指曾蔭權只向委員會提及欣賞何周禮為香港青年協會所設計位於北角的大廈,故予以提名,卻從未提及何周禮當時正為其單位作設計工程。有關提名最後由曾蔭權本人正式批准,何周禮於2011年10月29日受勳。

控方指上述事件是曾蔭權濫用職權的另一例子,政府的嘉獎制度並非曾蔭權的私人制度,供他嘉獎為他工作的人,而曾蔭權亦一直掩飾他提名何周禮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