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聲稱最高網速與實際情況有差別
發布時間: 2017/02/15 12:26
最後更新: 2017/02/15 12:27
消委會比較市面7間網絡商共41款3G或4G流動電訊服務攜號轉台月費計劃,發現網絡上聲稱的最高網速或跟實際情況有很大差別,呼籲消費者小心比較及選擇,同時在終止現有電訊合約前,須留意約滿日期及帳單節截日,以決定合適的轉台日,以免被收取違約罰款或多繳一個月的月費。
消委會指出,營辦商大部分在當眼處只標榜4.5G、4G Advance、4G LTE-A 等網絡傳送技術規格,並沒說明實際網絡傳輸速度。有專家相信,即使提到理論上的「最高上下載速度」,也會因應地點能否接收最佳訊號等因素,影響用戶實際體驗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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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亦指,消費者要留意電訊計劃的月費截數日與合約到期日不同,例如只有中國聯通及香港寬頻會在選擇合約到期日即時轉台,安排退回預繳而未用的費用;1010、3香港、中國移動、CSL及數碼通則不會退還已收款項。
消費者如要用盡已繳費用,可選擇於合約到期後,一個月內的下一個截數日前才安排轉台手續,但要留意一般轉台時間需24至40小時不等。
消委會建議,網絡商可考慮效法日本和加拿大等地區的做法,在網站提供網絡覆蓋的互動地圖,方便消費者查閱;消費者選用網絡商前應先了解其網絡覆蓋和穩定性,並應先查詢舊有合約合約到期日及截數日,留意轉台生效日及時段,避免被多收費用。
撰文 : 陳曉瑩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