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遲到的公義是不公義
發布時間: 2017/02/20 11:17
最後更新: 2017/02/20 11:17
7名警員因毆打社工曾健超,被判囚2年,案中事主曾健超今晨接受商台訪問時,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至今仍未道歉感到失望,但認為對方並非欠自己一個道歉,而是應向社會道歉。
他又形容,「遲到的公義是不公義」,相信是次案件約2年前已經進行,在「佔領行動」或「旺角騷亂」未必會有警方濫用暴力的情況,期望當局盡快檢討監察警方的機制,避免再有同類事情發生。他又指出,對判決結果感到鬆一口氣,但仍未釋懷,因為往後繼續有很多法律程序需要處理。
此外,本身是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接受港台訪問時承認,7名警員本身的行為是錯誤,但認為判刑過重;她指出,警員執法時應該受到尊重,但佔中期間警員長時間被人辱罵和挑釁,失去尊嚴,認為他們是在受刺激的情況下才犯錯,應該輕判;對於有團體要求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特赦7名警員,她認為可以考慮,或作出減刑。
然而,民陣召集人區諾軒反駁指梁美芬的想法頗危險,認為警員在學堂受訓時,已經知道無論面對任何挑釁,都應該堅守警察的專業守則。他舉例指出,警員處理店舖阻街時,亦有機會被人用粗口辱罵;他認為,法庭的判刑公允,法官在判刑時,已考慮7名警員過往對社會的貢獻,由2年半的量刑起點,減至判監2年,不明白為何有人要求特赦,認為說法不尊重法治,亦引起法律界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