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瓊瑤笑看死亡拒做臥床老人:不能勉強留住我的軀殼
發布時間: 2017/03/14 12:00
最後更新: 2020/05/18 12:57
哪怕是多健壯的人,總有面對死亡的一天。死亡未必使人懼怕,但死前漫長痛苦的療程可能叫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79歲台灣著名作家瓊瑤最近以「預約自己的美好告別」為題,公開寫信給兒子和兒媳,預約自己死前的醫療指示。她說這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你們不論多麼不捨,不論面對什麼壓力,都不能勉強留住我的軀殼,讓我變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臥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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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解釋,自己活到這個年紀,已經是上蒼的恩寵。所以從此她會笑看死亡,其叮囑如下:
- 不論我生了什麼重病,不動大手術,讓我死得快最重要!在我能作主時讓我作主,萬一我不能作主時,照我的叮囑去做
- 不把我送進「加護病房」
- 不論什麼情況下,絕對不能插「鼻胃管」!因為如果我失去吞嚥的能力,等於也失去吃的快樂,我不要那樣活著
- 同上一條,不論什麼情況,不能在我身上插入各種維生的管子。尿管、呼吸管、各種我不知道名字的管子都不行
- 我已經註記過,最後的「急救措施」,氣切、電擊、葉克膜……這些,全部不要!幫助我沒有痛苦的死去,比千方百計讓我痛苦的活著,意義重大,千萬不要被「生死」的迷思給困惑住
生是偶然,死是必然
她又提及,在人生中什麼意外變化曲折都有,只有「死亡」這項是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因此「生是偶然」、「死是必然」,唯有這一件要留意:
如果活到老年,走向死亡是「當然」,只是,老死的過程往往漫長而痛苦,親人「有救就要救」的觀念,也是延長生命痛苦的主要原因!我親愛的中維和琇瓊,這封信不談別人,只談我——熱愛你們的母親,懇請你們用正能量的方式,來對待我必須會來臨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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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臨終前有得揀
台灣早前已就《病人自主權利法》立法,讓病人可以自己決定如何死亡,不用再由醫生和家屬來決定。至於香港,根據醫管局資料,現時香港沒有明文法規或判決訂定預設醫療指示的法律地位,但按照現行的《專業守則》及自決原則,醫生亦須尊重病人透過預設醫療指示表達的意願,例子包括一個末期癌症患者,可預設指示一旦心跳停頓,將不接受急救等。
到底如何制定「預設醫療指示」?
市民需找兩名見證人,並表明自己充分自決的能力,包括由在場一名註冊醫生見證作實。兩名見證人均不得在預設醫療指示作出者的遺產中有任何權益。
如後來想以書面方式撤銷預設醫療指示,應由一名至少18 歲並於撤銷預設醫療指示作出者的遺產中沒有任何權益的獨立見證人見證; 如以口頭方式撤銷預設醫療指示,則應在一名醫生、律師或至少18歲並於撤銷預設醫療指示作出者的遺產中沒有任何權益的其他獨立人士面前作出撤銷 。
瓊瑤說,「人生最無奈的事,是不能選擇生,也不能選擇死」,你又想為自己的死亡作什麼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