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質疑許仕仁收850萬而不作回報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5/09 11:56

最後更新: 2017/05/09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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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前聯席董事郭炳江今早到庭。(林宇翔攝)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00016)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共4人涉貪案,今於終審法院終極上訴,代表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陳詞指,控方需證明郭曾與許就某種違反公職的行為達成協議,但陪審團根本看不到有任何證據,律師因此指陪審團被錯誤引導致認為有關款項屬賄款。

首席法官馬道立一度質疑,公職人員收款後,除非他表明將會作出對提供款項的人有利之行為,否則不構成罪行,律師同意說法。

首席法官馬道立再次質疑,若公職人員收取了某人的「甜頭」,他等於是欠了某人,反問這不是常識嗎?鑑於他的公職,公職人員收取850萬元後沒有作出任何回報的話,公眾是否就會覺得沒有問題?

律師回應指,公眾所知道的是他並沒有作出任何回報行為,律師後來又解釋,需視乎提供利益的人之身份。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又問及,公眾如何確定公職人員沒有作出回報行為,律師回應指公眾的確無法確定,但重點不在於公眾的想法,而是在於公職人員作出了什麼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