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港府擬向啟德體育園落選者提供「提案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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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6/07 13:26

最後更新: 2017/06/0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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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立法會財委會將審議啟德體育園319億工程撥款申請,有傳媒今引述消息指,政府將考慮改變向投標者提供「提案誘因」的安排。

按原來計劃,當局會向最多3名落選的投標者,退還最多一半投標費用,以每名落選者6000萬元為上限;但吸取議員意見後,政府考慮改向最多2名落選者提供「提案誘因」,金額不變,總額會由最多1.8億元降至1.2億元。

消息解釋,新安排不太理想,惟理解議會上有強烈聲音,認為如有3個投標者入標,也能維持競爭性。

消息人士又指,體育園以「設計、興建、營運」的招標模式將會維持,但為保證項目順利推展,政府建議要成功投標財團的母公司作擔保,預料保證金款額可達到9億元左右。

對於有議員關注合約期長達25年後才檢討的時間過長,消息解釋,當局會考慮於項目落成10年後檢討;又透露,當局亦會考慮成立諮詢架構,監督體育園運作,讓政府、業界和公眾可以提供意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民政事務總署向他透露有關方案,又表明民建聯支持提案誘因方案,認為可吸引更多高質素計劃書,亦能增加項目的競爭性,期望財委會盡快通過,又呼籲反對項目的議員不要拉布。

他又指,政府透露會將承辦商需付出的保証金,由2億加到10億,保証期由6至9個月延長至3年,增加承辦商離場風險,確保日後體育園的營運質素;認為新方案可節省公帑之餘,也有助壓低建築造價。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示會繼續反對,認為「提案誘因」安排是開壞先例。民主黨議員鄺俊宇亦指支持香港體育發展,惟民主黨不會贊成政府最新的啟德體育園方案。

他認為,向投標者提供「提案誘因」是壞先例,擔心魔鬼在細節,未來工程會繼續選用該方式,以公帑補助落選的投標者,而政府至今仍未承諾以後不再提出類似方案。

鄺俊宇認為,保証金升幅未能保證中標者會努力營運啟德體育園,認為25年營運期間的中期檢討,會如何監察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