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將芬箕托等3幅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7/07 13:33
最後更新: 2017/07/07 13:33
政府今日刊憲將3幅位於芬箕托、西流江及南山附近的郊野公園「不包括的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3幅土地合共佔地約12.4公頃,將會受《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規管。
芬箕托的「不包括的土地」在烏蛟騰以北,主要被樹林覆蓋,環境天然,包含烏蛟騰郊遊徑部分路段;西流江的「不包括的土地」則位處海岸岬角,內有一條小漁村,並將毗鄰的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連繫起來。而位於南山附近的「不包括的土地」主要由樹林、農田及幾所村屋組成,附近有兩條遠足徑。
芬箕托及西流江的「不包括的土地」會納入船灣郊野公園,南山附近的「不包括的土地」納入南大嶼郊野公園;而船灣郊野公園及南大嶼郊野公園的未定案地圖已於4月25日經特首會同行會批准,新地圖的指定令今日刊憲,下周三(12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於於今年1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