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涉賄荔枝山村代表以發展丁屋獲廉署起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9/05 16:16

最後更新: 2017/09/0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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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發展商及其2名相關人士,控告3人涉嫌串謀向一名鄉村居民代表提供共60萬元賄款,以換取對方不反對該發展商在大埔一個鄉村的「丁屋」發展項目。

3名被告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應訊,被告為62歲發展商陳金標,屬健發展有限公司(樂健)董事兼股東,及2名相關人士,包括58歲何年宋及59歲林奕靈,均為退休人士。

陳於案發時是物業及土地發展商樂健的董事兼股東,並計劃於大埔荔枝山村興建10間「丁屋」。其中一項控罪指3人涉嫌於去年7月1日至今年1月19日期間,串謀於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該村居民代表提供一筆6萬元賄款,作為撤回代表該村居民就一項小型屋宇申請,而向地政總署所提交反對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3人涉嫌於同一期間,串謀於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該鄉村居民代表提供另一筆54萬的賄款,作為不會代表村民就在該村興建9間小型屋宇的申請提出反對的報酬,而陳獲授權處理向地政總署辦理該等申請。

3人上周五同被控2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今毋需答辯,獲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至今年9月26日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