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2018】林鄭重申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樹立一國意識日日要做
發布時間: 2018/10/10 15:25
最後更新: 2018/10/10 16:37
特首林鄭月娥承認,今年施政報告的《基本法》23條立法字眼,與去年有所不同,她解釋:「過去12個月發生什麼事,大家都好清楚,不可以當沒有事發生」。她又強調,縱管政府會就立法審時度勢,謹慎行事,但不會對現行法例「避而不用」,對違反國家安全的事情亦不會視若無睹,報告中提到引用社團條例,只是一個事實的陳述。
林鄭又表明,明白社會對23條立法有爭議,故希望未來多聽意見,找到方法讓社會就此前行:
但今日你問我有無時間表,我可以答你無!
她又否認有受到政治壓力要於任內啟動23條立法,指這是憲制責任,每屆政府都有責任就此創造有利環境,但強調:
樹立一國的意識就日日都要做!
對於會否重啟政改,林鄭月娥表示,自己在落實普選的立場與去年相同,她會嘗試創造有利環境,但不會貿然重啟政改。
被問到會否先推行普選行政長官再就23條立法,林鄭月娥說,《基本法》第45條訂明,普選行政長官是最終目標,可以是十年、二十年或三十年後的事,而《基本法》第23條立法渉及國家安全,應該馬上做,如果要先行普選再推23條,邏輯上似乎行不通。
對於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上,林鄭認為自己已很努力,包括尊重立法會議員、多出席立法會會議,以及逐項跟進議員的提問及建議,她說「跳探戈都要兩個人,拍手都要兩隻手掌」,強調自己已經好努力,正等待議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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