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反駁前專員:先做循規審查是既定做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8/11/0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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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聲明,指過去進行逾100宗合規調查,並發表5份調查報告,反駁前任專員蔣任宏的說法是無根據的批評。(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國泰航空國泰和港龍航空約940萬名乘客資料被不當取覽,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聲明,指昨日(3日)前任私隱專員蔣任宏對事件的評論產生誤導,澄清公署處理案件時先進行「循規審查」,為根據《私隱條例》的既定做法,反駁蔣的說法「是完全錯誤和不負責任」。

蔣任宏日前於電台節目批評,私隱專員公署在調查私隱侵犯事件時「有權不盡用」。國泰事件曝光後,公署正對國泰展開「循規審查」,蔣稱,「循規審查」是公署近年應對已曝光的私隱侵犯事件的常用模式,公署檢視有闗機構的資訊保障系統後,會向該機構提出改善建議,跟著便銷案,而無須裁決該機構有否違規;事件的詳細始末也不一定公開交代。而私隱條例賦予公署一定的執法權力,包括針對懷疑違規的機構主動作「調查」,比「循規審查」具阻嚇力,「(循規審查)這種寬鬆的處理方法談不上是嚴謹的執法。」

公署反駁,根據私隱條例,公署處理案件時,應先進行「循規審查」,發現違反法律的表面證據,再進行「合規調查」,為公署多年來的既定政策和做法,無損公署執法的嚴謹性,過去所有重大合規調查案件,如八達通、警察及醫管局的數據洩漏事故,均是同一做法。公署強調,在「循規審查」後,公署會自動停止作詳細「合規調查」的說法「是完全錯誤和不負責任」。

蔣任宏又在節目內稱,過去3年公署主動「調查」及發出執行通知的宗數銳減,而其中只有一宗曾發表調查報告。公署反擊蔣的說法是「無根據的批評」,指2014年公署進行106宗合規調查,當中發表過5份報告。而2014年後,循規審查的數量較多,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分別有279、259和253宗。

 公署又補充,就國泰乘客資料外洩事件,截止上周五(2日)下午5點,公署暫時接獲80宗投訴及104宗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