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大律師公會:修訂逃犯條例將擔憂置諸不理做法非常危險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3/12 13:21
最後更新: 2019/04/05 11:44
政府建議修改現行的逃犯條例,其中容許以一次性個案方式,處理台灣及內地的移交逃犯申請,商界憂影響香港營商環境,要求將商業行政失誤剔除。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擔心有關做法「牽一髮動全身」,又斥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是將所有以往的擔憂置諸不理,形容做法非常危險。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社會上擔憂港府與內地移交逃犯協議涉不公平審訊、人權不受保障等,批評現時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是將所有以往的擔憂置諸不理,形容做法非常危險;建議參考英國相關做法,透過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容許在香港調查及審訊類似台灣殺人案的殺人嫌疑犯。
對於商界憂慮修訂《逃犯條例》會影響香港營商環境,要求將商業行政失誤剔除,石書銘擔心反而會「牽一髮動全身」,又質疑是否亦要將以往已與特區政府簽訂引渡協議的國家,同樣剔除商業行政失誤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