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台陸委會:不用修例也可馬上移交疑犯
政治
發布時間: 2019/05/04 11:34
港府以台灣殺人案為名,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但觸發13萬人遊行反對,為特首林鄭月娥上任以來最大型的遊行。台灣陸委會直言,港府不用修法,也可馬上送疑犯來台灣,認為修例或危及在港台灣人的權益,港府應先釋除各方疑慮,但對於林鄭月娥提出「有條件」磋商,陸委會就表示保留。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周四(2日)回應傳媒提問時承認,已收到港方來函及致電期望與台方磋商台灣殺人案,但強調港府提出「有條件」與台方磋商,令台灣政府持保留態度。他批評港府長期漠視台灣政府就案件提出的訴求,才是造成疑犯至今仍然無法得到應有法律制裁的主因。他指台灣關注港府修例,將造成侵犯人權及人身安全的疑慮,擔心影響港人利益。
他指港府提出修例以來,香港及國際社會不斷提出質疑,更有數以萬計港人走上街頭,以實際行動反對,認為港府現時應先釋除各界疑慮,尋求解決之道。他強調香港是獨立司法管轄區,對於個案處理應有決定權,直指「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我們都可以給予必要的協助」,強調台方願意在互惠、尊嚴、平等的原則下處理個案。
保安局則回應指,政府以務實及尊重的態度,認真地回應台方要求,並會繼續盡最大努力與台方商討如何提供台方所需的協助,以彰顯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