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梁君彥:行管會發信禁止議員攜擾議會秩序物件到會議廳
發布時間: 2019/06/10 16:19
最後更新: 2019/06/10 18:45
《逃犯條例》修定於周三在立法會恢復二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行政管理委員會已授權秘書處與警方商討,評估安全風險,又會發信禁止議員攜擾亂議會秩序物品進入會議廳。
梁君彥舉例指,「大聲公」及長梯等屬於擾亂議會秩序,或構成安全威脅物品的物品包括。他呼籲,議員能和平、理性,及以理據支持自己意見,強調議會是文明、「動口不動手」的地方,希望議員尊重。
對於今日凌晨,立法會大樓外有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的事件,梁君彥表示極度遺憾。他說,在示威者留在現場的物品中,有多件極具攻擊性的物品,當中包括3呎長的長矛、電鋸、鐵鎚和易燃物品。
被問到市民周三可否在立法會示威區及添美道集會,梁君彥指,希望示威區可保持開放,有需要時將請警方維持示威區秩序,如屆時市民包圍立法會,警方與秘書處會持續評估情況。
另外,梁君彥已就22位議員,對修訂《逃犯條例》修訂提出共258項修正案作裁決,當中153項獲批准,涉及修例草案生效、失效日期、移交安排定義、適用範圍、適用罪行等。他說,由於考慮到審議情況前所未有,未有經過法案委員會審議等原因,只要不違議事規則均獲批。明天會與各黨派商討審議及辯論安排。
至於草案會否趕在七月一日前通過,梁君彥指,需平衡議員發言權利和議會運作,除此法案外,政府仍有4條法例認為重要,希望在暑假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