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林鄭月娥發聲明:特區政府全力支持草案並履行職責
發布時間: 2020/06/20 23:57
最後更新: 2020/06/20 23:57
新華社今日(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港區國安法草案」主要內容,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晚上發聲明回應,指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是中央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在關鍵時刻為完善「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為保證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所作出的重大舉措,特區政府予以全力支持,並會履行職責,確保相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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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籌備「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對於第四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特區政府同意《草案》提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在承擔執行維護國家安全主要任務的警務處和律政司設立專職部門,正展開相關的籌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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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人
又指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要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四類犯罪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人,保障的是香港絕大多數居民的生命財產以及依法享有的各項基本權利和自由。
依照法律定罪處刑
根據說明摘要,法律草案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應當遵循包括依照法律定罪處刑、無罪假定、保障犯罪嫌疑人權利等重要法治原則,和應當尊重和保障根據《基本法》和有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權利和自由;這些明確規定應可釋除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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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將堅守「一國兩制」
林鄭月娥在聲明又指中央有關機構已多次對外強調,有關立法將堅守「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不會影響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特區的法律制度。 特區政府予以全力支持,並會履行職責,確保相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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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伍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