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人大常委會可按香港情況再訂國安新例
政治
發布時間: 2020/07/04 12:08
最後更新: 2020/07/04 12:13
《港區國安法》日前正式刊憲並實施。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昨日接受中央電視台訪問時表示,人大授權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並非只有一次的授權,常委會將來可以根據香港實際情況,繼續制定相關法律,並就危害國家安全有關行為,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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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國家安全事務屬於中央事權,是港區國安法的法理依據和法理出發點。他強調,在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很多,也有很多法律對這些行為作出規範,但中央在港機構也僅僅是對《港區國安法》中規定的4種犯罪行為去管轄。
鄧中華又表明,即使這該4類行為,指中央也不是都管,而是管得極少,因大部份案件都由特區相關機構去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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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