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黃之鋒指DQ為羅織其違反國安法的罪名:以過去政治聯繫裁定參選資格不合理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7/31 12:22

最後更新: 2020/07/31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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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位民主派參選人被裁定立法會選舉提名無效,他們被裁定提名無效的理由,與港府提及的5種情況相符,包括支持「港獨」、以民主自決或支持香港獨立作為自決前途選項來處理香港體制;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香港事務等。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亦於DQ的名單之中,其今日(31日)見記者指,指選舉主任在無理據判斷他現時仍然推動自決下,DQ其參選資格,是他羅織違反國安法的罪名,以助未來對他作拘捕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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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提出是次DQ並非只是取消他的參選資格,而是以將來以「莫須有」罪名連繫到國安法,並以今日選舉文件作出起訴。他表示留意到整個選舉主任蔡敏君的回覆中,多次提到仍然相信他推動民主自決,惟自己已經退出已解散的香港眾志,而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已於今年一月是早已宣布不再推動民自決,認為以過去政治聯繫裁定參選資格不合理,他提到,

你哋可以取消我參選的資格,不可以取消我委身參與民主運動的資格,也必定在不同崗位繼續,DQ不會是民主運動劃上句號的一刻。

黃之鋒續指由要求參選人推動基本法直至今日要求參選人「信奉」基本法,字眼係前所未見,他指選舉主任以「信奉」《基本法》的說法,質疑《基本法》是否已成為一個宗教。他又質疑特首林鄭月娥及前特首梁振英的家人仍持有其他國家國籍,他們是否「信奉」《基本法》?  

他提出在社交平台標誌「國際戰線」,只是不同人向國際社會有相關事務,很多黨派及港府都有向國際推動一些事務,如果將「國際戰線」視為「勾結外國勢力」,質疑是否在社交平台標示「世界和平」,都是有問題,嚴肅澄清選舉主任扭曲其7月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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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家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