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人大釋法不影響香港司法獨立
發布時間: 2020/11/17 16:27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指,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立法解釋權,不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尤其是法官獨立判案的權力。他表示,司法獨立在香港是有制度性的保障,令法官不會隨便被罷免,判決過程是不會受到任何外來干預。
律政司今日(17日)舉辦《基本法》頒布30周年網上法律高峰論壇,陳弘毅以《基本法》釋法實踐回顧(居港權案和宣誓案)發言時表示,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是立法的解釋,立法解釋是立法的行為,當香港法院運用人大解釋來判案時,等如運用任何其他法律判案般。他又指,當法院已進行判決,人大常委會不可以通過解釋基本法來推翻法院的判決,例如吳嘉玲案,當事人權益完全沒有受到人大釋法的影響。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指出,人大釋法是香港法治的組成部分,不存在破壞香港法治的問題,人大釋法不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不受香港司法權的限制,常委會依法有權主動釋法。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補充,人大常委會解釋權,和香港法院的解釋權之間的關係,是授權及被授權的關係,常委會享有對法律和基本法的解釋權,並授予特區法院有權解釋基本法。
他續指,常委會和香港法院的解釋在範圍上有重要的區別,常委會的解釋權是全面的,香港法院如果不是終極裁決的話,仍可解釋基本法條文,但如果涉及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涉及中央及特區的條文,就必須由特區終審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他續指,常委會雖有全面管制權,但行使時很謹慎,次數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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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