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制度】林鄭︰未來12個月內完成完善本港選舉制度工作
發布時間: 2021/03/09 17:06
最後更新: 2021/03/09 17:11
全國人大正審議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特首林鄭月娥表示,中央政府完全有權力,主動提出對香港政治制度的修改,港府要在未來12個月內,完成有關完善本港選舉制度的工作,因為下屆特首選舉要在明年3月舉行,目前只餘下一年的時間,而她的任期明年6月便會結束,承認時間緊張,但管治團隊會將此事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
林鄭月娥接受中國環球電視網專訪時表示,鑑於香港現時的形勢,時間緊迫,無法再按照以往的程序進行選舉改革,感謝中央政府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她強調,完善選舉制度是為確保只有愛國者,加入香港治理團隊,而非為了剝奪持有某種政治觀點人士的機會,指出立法會將會為「愛國者治港」制定執行機制,在任公職人員如有違反宣誓內容的行為,會按機制的規定取消其任職資格,同時或將承擔法律責任。
她相信,全國人大有關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只涉及原則性和完善制度的重點,同時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決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她認為,按照人大副委員長王晨的說法,會有機制審核或證明候選人資格,以及是否符合愛國者標準,相信稍後的公布中,資格審核機制會起到重要的作用。
另外,林鄭月娥接受央視訪問時稱,國安法開創香港由亂到治的局面,然而今次中央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讓政治安全有了保證,「做好了這件事是圓滿的」。
她亦提及,「十四五規劃」中有關香港的部分「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國家支持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中心、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文化藝術交流中心,香港未來5年要把握好國家規劃予香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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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尹櫻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