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仔女買樓唔講聲累父母被收單位 何永賢:仔女要乖啦

港聞

撰文: 鄭寶生

發布時間: 2025/02/03 17:42

最後更新: 2025/02/03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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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女買樓唔講聲累父母被收單位,何永賢提醒:仔女要乖啦!

【濫用公屋 / 房屋局 / 何永賢】立法會今日討論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政府期望7月前通過條例,明年第二季實施。有議員關注公屋有名的子女買樓「唔講聲」,累及父母被收回單位,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笑言「仔女要乖啦」,指這些個案的確違反合約,但強調可以上訴。

濫用公屋|料本年度可收回2800個單位

政府建議四項修訂,1.把嚴重濫用公屋變成罪行,而不單是違反租約;2.賦權授權人員檢查個人資料;3.延長對虛假陳述及拒絕提供資料罪的檢控時效至6年;4.技術性修訂。

條例下,嚴重濫用公屋有兩項定義,一是沒有合理辯解之下以金錢利益分租單位予他人居住,二是不居住公屋單位而將單位用作商業行為。政府強調,後者是在租戶不居住公屋單位的情況下才適用,在自住單位做一些小手作並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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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執法過程可能需要查核住戶身份,政府將授權指定人員檢查身份證明文件,如拒絕即屬犯罪,情況與有關公眾地方清潔的定額罰款條例,以及《電影檢查條例》中查身份證的條文類似。何永賢表示,會續用現有人手,並已聘請退休紀律部隊人士協助打擊濫用公屋。

何永賢預計,本年度各項措施可收回約2,800個公屋單位。

何永賢(資料圖片)

濫用公屋|「常理」考慮商業用途 鄰里互助還是經經營

議員關注甚麼行為才是違反租約用途,何永賢說住戶在家中幫人補習,「有晒價目收費嘅」,就是違反租約用途,會發出遷出通知書,但強調有上訴委員會審視個案。她說有人在家「做手作仔」,然後放到外面寄賣,這些情況是會「以常理」考慮的。

對於哪些商業行為是違反租約,何永賢說要看個案而定,稱要看只是「鄰里關係」互相幫助,還是「商業經營」的行為。盧偉國提出在家工作的情況,何永賢指明白這些情況,強調要以「常理人」去考慮。

議員陳學鋒和周浩鼎均關注,以公屋住址做商業登記是否會犯法,指可能只是一些小檔口,不是做大生意。何永賢說,若商業活動不在單位進行,單位仍然是居住用途,並不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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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公屋|老公都唔知老婆有幾錢 何況個仔有無買樓

議員楊永傑指,若住戶出租單位,會放上物業平台放租,問局方能否以這些線索打擊,又問會否更多放蛇打擊濫用公屋。他說收到一些求助,子女沒向父母講已買樓,累到住公屋的父母收回單位兼被告,問會否審視這些情況。

議員郭偉强亦說,不少人「老公都唔知老婆有幾錢,何況個仔有無喺外面買樓」,希望上訴委員會處理時網開一面,而不必次次考慮長者健康狀況。他又提出,如果收到通知書後交回單位,政府可否不控告。

何永賢說,職員會視各種情況,會否涉及失實陳述而放租。至於子女無講買樓的個案,她說「各位仔女要乖啦」,若買物業而公屋有名,又簽署文件申報沒有物業,這些個案的確是違例,但上訴委員會會審視個案,例如老人家的健康狀況等,指約14%個案上訴成功。她希望大家問清楚子女買樓情況,新移民人士亦要小心,不要租用市面放租的出租公屋單位。

濫用公屋|21住戶被查出內地有物業

至於內地有物業的租戶,何永賢指,21個住戶被發現內地有物業,局方會將內地物業計入資產,以估算有沒有超標。她表示會持續與內地建立更有效的制度,以交換資料。

她又說條例通過至實施之間有時間,會做更多教育工作,讓市民主動交回單位,從而減省之後調查蒐證的工作。

住公屋仔女抽到居屋後,要在1個月內除名。(資料圖片)

濫用公屋|仔女抽到居屋 要1個月內通知除名

議員劉國勳表示,收到個案指「殺錯良民」,有市民在抽居屋時向房屋署人員查詢,對方指暫不用除名,但當派到居屋後卻收到信件指他們濫用公屋,最終在劉國勳與房屋署職員協調下解決,他期望加強前綫人員的培訓。

何永賢指,公屋部份成員獲派居屋後1個月內要通知房委會,若全家搬上居屋,則可以等搬遷後才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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