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當局刊憲修訂房屋條例打擊濫用公屋 下周三交立法會首讀二讀
港聞
撰文: 施雯雯
發布時間: 2025/03/28 14:11
最後更新: 2025/03/28 15:36
▲ 政府今日刊憲修訂《房屋條例》,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資料圖片)
【房屋條例 / 打撃濫用公屋 / 房屋署】政府今日(28日)刊憲修訂《房屋條例》,主要涉及引入嚴重濫用公屋新罪行、賦權獲授權人員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資料,並延長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等的檢控時效,以增加打擊濫用公屋措施的阻嚇力。
條例草案將於下周三(4月2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當局目標明年3月底生效。根據條例草案,政府加入如將公屋單位未經授權而出租、佔用等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
政府發言人表示,期待條例草案能早日獲得立法會通過,當局會加強及持續宣傳,確保公屋居民及市民理解一系列加強打撃濫用公屋新措施的內容。又指,房委會於過去2年半,收回約7,000個被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成效顯著,會持續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力度,以確保公屋資源聚焦地協助最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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