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yback!倒帶重溫CY經典語錄
發布時間: 2014/10/30 13:03
最後更新: 2016/08/03 14:53
行政長官辦公室昨晚9時許發表聲明,澄清特首梁振英從未發表「月薪一萬四千元的人士不享有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權」的言論,翻查外國傳媒報道,梁振英的確沒有這樣說過,語言藝術又勝一仗!
不過,其實語言藝術非每次奏效,梁振英都曾經「不小心」前言不對後語,讓大家一起回顧他的經典語錄:
- 論參選特首
1988年2月20日,當時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梁振英於港台節目《相對論》上向主持表示:
我曾經在多個公開場合表示,我根本不是搞政治的材料。
及後於1996年2月1日,當時梁振英表達對中央政府的看法:
我覺得我們有一個心理障礙,就是我們盡量可以原跟中國大陸有任何接觸,我們就跟他們不要有任何接觸。在六四之後,這方面的心理障礙就比以前更加嚴重。
同一場合,被記者問到參選特首意向時,梁振英再次表明無意參選特首:
你問我做唔做行政長官,(我答)唔做!繼續問我第3、4次,到N屆答案都係一樣。
但2009年接受有線電視《周梁有請》節目訪問時,梁振英表示後悔曾說「N屆都唔選特首」,指當時有此說法是由於並不知道香港會面對金融風暴與香港被邊緣化等問題:
如果我96年個陣有水晶球,睇到有呢啲嘢,或者當時無講得咁絕對。
- 論僭建
梁振英上任後被揭其位於山頂貝璐道的4、5號大宅有6處僭建。2012年6月梁振英回應傳媒時指,5號屋內的玻璃棚是「上手業主留低」。但同年11月23日發表14頁書面聲明交待,承認玻璃棚是搬入後加建,說「上手業主留低」是因為「當時記錯」:
我在今年6月曾經向傳媒說5號屋的玻璃棚前身是木架,是上手業主留下。現經參考土地測量師的報告,證實我當時記錯。我當時將 4 號及 5 號屋混淆,因為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可能是在 4 號屋,而5號屋並沒有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
同年11月26日梁振英被傳媒問到僭建事件有沒有涉及隱瞞,他說:
我當時是沒有隱瞞的。我當時的認知就是僭建處理了,僭建就不再存在。那一次是我第一次處理僭建,當時這個工程比較細,我不知道要通知屋宇署。
- 論六四
梁振英在89年6月6日登報,指「強烈譴責中共當權者血腥屠殺中國人民」
2010年11月12日,擔任行政會議召集人的梁振英在中文大學演講時,梁振英就六四事件有另一說法:
如果有一個中國人要攞諾貝爾和平獎,一點我唔係好明白,點解第一個攞諾貝爾和平獎的人,唔係中國的鄧小平先生?
演講後,記者追問梁振英的言論,他說:
六四事件當然是中國人一場悲劇,六四事件所有真相我們至今仍未清楚。
被記者問到如何評價鄧小平在六四事件扮演的角色,梁振英稱要留待歷史評價,而「鄧小平是最值得獲頒發諾貝爾和平獎的首個中國人這個想法」不會因為六四事件而改變。
- 論防暴隊
2012年3月16日特首辯論大會席上,當時的特首候選人唐英年指梁振英在2003 年的行政會議中,討論是否硬推「廿三條」時說:
香港始終有一次要出動防暴隊同埋催淚彈來對付示威人士。
梁振英當時斷言:
我絕對冇講過!
換來唐英年對梁說:「你呃人!」
由於行政會議的內容需保密,無法確認梁振英有否在會議上發表這言論。不過梁振英政府的確多次出動防暴隊處理是次佔領運動,更在9月28日,警方向示威人士投擲共87杖催淚彈。
- 論海外留學
梁振英於1992年接受《清秀雜誌》專訪,在6月號的報道中他如此評論送子女到外國留學:
我絕不會把孩子送去外國這是一個錯誤的做法
梁振英與太太唐青儀育有一子兩女,長子梁傳昕和三女梁頌昕同在劍橋大學就讀,分別修讀生物化學和經濟;次女梁齊昕則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修讀法律。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