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絕有錢人?1000萬元「投資移民計劃」明暫停
發布時間: 2015/01/14 12:55
最後更新: 2015/01/14 18:44
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2015年度施政報告,其中在「吸引人才」的策略方面,宣布明日起暫停推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以及參照外國的做法,研究制訂人才清單的可行性,以更有效及聚焦吸引高質素人才,配合香港經濟高增值及多元化發展。
政府在2003 年10 月推出投資移民計劃,只要投資650 萬元在本港的房地產或金融產品,便可申請。鑑於不少申請人將資金投資在房地產,計劃因此被視為本港高樓價的「推手」之一,為回應社會訴求,前任行政長官曾蔭權2010年10月13日在《施政報告》中宣布,自2010年10月14日起暫時將房地產於計劃下的投資資產類別中剔除,同時調高投資移民所需的金額至1000 萬元。
根據入境處最新資料顯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政策規定,申請人投資1000萬港元以上到指定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即可攜同受養人(即配偶及十八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投資移民香港,維持投資7年,即可撤回投資,同時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事實上,據入境處數據,投資移民計劃自2013年推出以來,申請人數持續增長。資金吸納方面,截至2014年9月30日,投資移民推出逾10年,共吸納投資金額約2,058.1億元,其中房地產及指定金融資產(保險、債券、基金及股票)的總額,分別為425.88億及1,632.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