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新增三個法定古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0/23 16:00 分享: 分享: 熱門 保暖大法 聖誕好去處 啟德體育園 名校專區 財政預算案2025 超市大搜查 藥物百科 破·地獄 小學試題 會員有獎 ▲ 舊精神病院(資料圖片) 政府今天刊憲,將三座建築物列為法定古蹟,其中一個是1892年落成,位於高街的舊精神病院,屬於早期巴洛克式建築,前身是國家醫院人員住所,之後曾改建為精神病院,現時是西營盤社區綜合大樓。 另一個是位於尖沙咀,1907年興建,高62呎的大包米訊號塔,以紅磚配上本地花崗石雕砌而成,是本港兩座專為海員和市民報時而興建的建築物之一。 同樣以花崗石砌成,位於大球場上方山坡的馬場先難友紀念碑,於1922年興建,悼念1918年跑馬地馬場大火中的死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