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追緝涉以弓箭射傷流浪狗的「冷血獵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1/16 21:02
最後更新: 2015/11/16 23:13
警方表示,案件已轉交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調查。晚上派約40名PTU慈雲山慈正邨後山搜查,找尋「冷血獵人」是否留下證物。
警方表示,下午2時許接獲一名姓李(56歲)女子報案,指在黃大仙慈正邨後山一間廟發現一隻狗受傷,遂將該狗隻帶到旺角基隆街29號一間非牟利獸醫診所治理及報案。
警方到場經初步調查,懷疑該狗隻腹部被硬物插傷,將案件列作殘酷對待動物 ,暫時無人被捕。
消息指,受傷的流浪狗叫「大耳」,在獅子山一帶屬絕育社區內生活,今晨有目擊者看見牠被一名身穿雨衣的「冷血獵人」以弓箭射傷肚腹,其後逃去。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無牌藏有槍械,當中包括弓弩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監10年。另外,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虐待動物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