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籲市民及時向家人表達捐贈器官意願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11/20 13:56
最後更新: 2015/11/20 14:20
衞生署於本年4月,以焦點小組研究形式分析72名18至65歲市民對器官捐贈的看法。研究對象按年齡及對器官捐贈的看法,分別為願意、不願意及未決定捐贈器官,分為9組。
結果顯示,表示願意捐贈器官者主要希望可以遺愛人間,亦認為器官於死後無用,捐贈助人會更好。
而未決定或反對捐贈者主要受個人或家人因素影響。他們抱著傳統觀念,認為土葬要留全屍。更有人擔心:「會不會上到天堂看不見事物?」亦有人指,家中長輩得知自己死亡已十分傷心,再作器官捐贈會令他們更難過。
研究亦發現,若家人曾表示願意捐贈器官,所有願意捐贈器官者都會於家人死後同意他們的決定;但本身不願意捐贈器官者,只有7成人會同意家人決定。若家人從未表示是否願意捐贈器官,所有自身不願意捐贈器官者,均會拒絕家人作器官捐贈;而願意或未決定作器官捐贈者,則超過5成會捐出家人器官。
衞生署助理署長馮宇琪指,許多市民本身有意成為捐贈者,但一直沒有向家人提及意願,她呼籲有心捐贈器官的市民不要忌諱,要及時向家人表達意願,遺愛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