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樂偉:劉大尉以自己方式拿回電話是否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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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6/04/25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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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來源:鍾樂偉facebook專頁

劇集《太陽的後裔》最後以太團圓結局告終,叫一眾劇迷可以放下心頭大石,好好欣賞「雙宋」的宋仲基與宋慧喬,二人能夠跨過眾多生與死的危難,建立至死不渝的感情關係。然而,回想過來,就在二人第一次在醫療裡碰面的那個情景,四目交投而展現出命中注定的眼神,除了令人倍感浪漫外,其實也有它驚心動魄的元素。

就在《太陽的後裔》第一集中,我們還記得劉大尉與姜暮煙的初遇,是因為一場誤會而起。

事源當時因為徐大英的手提電話被人偷去,劉大尉便與他一同到那名小偷被送至的醫院中,希望能取回電話。然而,到了醫院後,便發現那個手提電話原來已在姜暮煙手上。劉大尉一直向姜暮煙此事的來龍去脈,她卻一直不太相信,唯有決定以報警求助解決真相。就在當姜暮煙致電至警署的一瞬間,劉大尉便一手把仍在姜暮煙手上的手提電話挑走,並拿回手中。

那一下從別人手上,以挑走的方式拿走手提電話,看似簡單,實際並不容易。記得今天(編按:20日)蘋果動新聞便以此為話題,隨街抽選一些情侶示範,考驗一下那些男友能否從他們的女友手上以「劉大尉方式」取到她們手上的手提電話,大多也不成功。

然而,實際上,在韓國現實環境裡,原來便曾經發生過一單類似的案件,最終韓國大法院竟然宣判拿走手提電話的人,未有犯上偷竊罪。根據早前韓國的《京鄉新報》報導,事源於 2014 年 3 月某一天晚上,一位崔姓的男子,在酒吧喝完酒準備離開回家時,發現一位已喝至半醉的朴某,正準備駕電單車離開。但就在那一刻,那個崔姓男子便上前勸阻,要求他不要違反韓國駕駛安全條例,因為醉駕傷人是嚴重罪行。結果,那位朴某不但未有應他所言,更大聲疾苦地說與他無干。

就在那位崔姓男子準備致電給警察求助時,朴某忽然從他的手中挑走出他的手提電話,並駕電單車離去。事後,崔某便再到警局報警,最後於兩小時後便成功把朴某繩之於法。

後來,朴某在大法院一審時,被法官判定了違反了「偷竊」、「醉酒駕駛」與「暴行」三條案行,被判罰款 150 萬韓圜,但是,就在該案送至二審時,法官卻推翻了原判,裁定「偷竊」罪並不成立,只需罰款 100 萬韓圜。

二審裁判時,法官基於的理據是,當時朴某並沒有以「偷竊」為企圖,拿走崔某的手提電話,只是要阻止他向警察報案,也未有以它轉賣來圖利,因而決定他的「偷竊」罪並不成立。

所以,若按照此道理,劇集裡的劉大尉,從姜暮煙手上挑回那手提電話行為,未知也可以被視為「未有犯法」?

原文刊於作者鍾樂偉 facebook,文章獲授權轉載。標題經TOPick編輯修改,原題為「宋仲基未有犯下偷竊手提電話罪?」

撰文 : 鍾樂偉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全球研究課程助理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