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被告行為屬典型利益衝突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10 13:50
最後更新: 2017/01/1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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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2017/01/10 13:50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接受利益案今正式開審,控方於開案陳詞中向陪審團指出,控方解釋被告打算於2012年退下特首之位後入住該深圳單位,該單位在2011至2012年間以極高規格裝修,而裝修更由被告與其妻子主導,3層高的單位設有空中花園、健身室及圖書館、書法房等設備。而被告一直將他與黃的關係隱瞞,以致外界以為他向雄濤批出牌照是公正的決策。
控方又形容被告與黃的關係是一個想要舒適的住宅單位,一個想要廣播牌照,是典型的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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