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訛稱鬧鐘多功能違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罰款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7/19 20:41

最後更新: 2017/07/19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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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電子產品零售商鋪聲稱其在網上交易平台出售一款鬧鐘備有可選擇音樂、電台頻道節目或蜂鳴響鬧的喚醒功能,惟該款鬧鐘並無相關功能,一間電子產品供應商號及一間電子產品零售商鋪因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產品的鬧鐘,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分別於今年5月24日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分別罰款1萬元及5000元。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