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賦權入境處扣押對治安風險較大的聲請者
發布時間: 2017/10/23 00:00
去年因干犯刑事罪行而被捕的持「行街紙」非華裔人士有1506人,較前年上升3成半,有免遣返聲請者留港期間5次販毒,早前被上訴庭加監。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雖然今年情況跟去年相若,但亦要留意案件嚴重性及組織性,當局正研究賦予入境處針對一些對治安風險大的聲請者有更大的扣押權力,以保障市民安全,但他強調法律複雜性不能低估,暫未有最終結論。
李家超舉例指,一個干犯嚴重暴力行為的人士完成服刑後應予以遣返,但他可能在服刑中或已完成服刑後提出免遣返聲請,聲稱自己返國後會被迫害、遭受酷刑及不人道待遇,入境處亦要處理有關聲請個案,惟參考外國經驗,有國家會繼續扣押有關人士,亦有國家會讓他們出來等審批結果,故當局正進行一系列法律研究,如何在符合法律方面的要求下,考慮賦予入境處更大權力,對一些已完成上訴、將會被遣返、以及有較大治安風險的個案予以扣押,但李家超強調,需要謹慎研究,暫未有定案。
目前免遣返聲請個案有7000多宗,較去年下跌3成,跟內地打擊非法入境者行動奏效,每月由內地來港的非華裔非法入境者約60至70人,大跌6成,而免遣返聲請人士亦大跌近一半至每月平均160至170宗,預計今年新增免遣返聲請人士可能約有2000宗,再加上入境處及上訴委員會都已增加人手,預料今年可處理約4000宗聲請個案,如果數字增幅不變,李家超相信3至4年便可處理所有個案,又指如進一步增加提供律師服務予免遣返聲請人士,每年可處理的個案有望提升至5000宗。
而針對有聲請人士透過程序拖延留港,李家超表示,正研究是否縮短提交聲請表格等手續的時限,又會探討將14天上訴期縮短至7日或10日,他說:「法庭要求聲請者有責任證明自己個案有理據,如有聲請者提供很厚的資料,但又無講那些資料有用,可否賦權予入境處採取一些措施處理?我們亦正參考外國經驗要求聲請者有更清晰的責任。」李家超希望明年提交修訂《入境條例》草案,以改善審核免遣返聲請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