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檢討|公院配藥上限最多24周 長期病患憂不便批擾民

港聞

撰文: 何畯新

發布時間: 2025/03/24 17:21

最後更新: 2025/03/24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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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今(24日)起調整配藥安排,病人最多可獲發24周藥物,相當於半年份量;至於「有需要時服用」的藥物,如撲熱息痛等,則會按臨床需要發放。(曾耀輝攝)

醫管局今(24日)起調整配藥安排,門診及出院病人最多可獲發24周藥物,相當於半年份量;至於「有需要時服用」的藥物,如撲熱息痛等,則會按臨床需要發放,如發放多於28日,將只發放4分之一藥量。

在律敦治醫院藥劑部外,貼上配發藥物新安排。有職員向取長期藥物的市民講解新措施。患有痔瘡的區女士下午約2時到診,醫生原本向她派發28周藥物,但新政策下獲配發24周藥後,需待半年後再取餘下4周藥物。她擔心未來若進一步縮短期限會帶來不便,「好似我哋呢啲(長期病患),比多啲藥我哋,我又唔使成日返嚟拎藥,我頭先都同醫生講,如果唔出血都唔想咁密嚟複診。」

本報記者下午2時到達律敦治醫院藥劑部,藥劑部貼上新措施安排。(曾耀輝攝)

須長期服用血壓藥的胡女士則批評新政策擾民,「我住香港區算方便,但住得遠或精神狀況唔好嘅病人,半年返嚟一次好麻煩」。她稱理解有部分市民會收到醫院獲發藥物後會造成浪費,但胡女士認為「濫用只係其次,根本係成個政府都冇錢,咪捐窿捐罅嚟省錢」。

不願透露姓名的68歲退休男士則認為,新政策有助減少藥物浪費。他指出政策對自己影響不大,「半年內每日都有藥食,最多咪半年攞多次。」他又指出,過往醫院派發藥膏時過量,「有時係多到抌,太多啦,多到離曬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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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表示,新安排有助善用藥物資源,減少不必要的藥物浪費。醫管局去年藥物開支達131億元,預計新政策可節省數以千萬元的藥費。當局亦指,配合社區藥房網絡,目標於明年底將取藥輪候時間進一步縮短至不多於8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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