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指釋法有為香港立法之嫌

政治

發布時間: 2016/11/07 20:26

最後更新: 2016/11/0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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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深表遺憾,重申認為現階段倉卒為104條釋法,並無必要,且弊多於利。

公會表示,本港的宣誓及聲明條例中,已具有適當條文,涵蓋基本法104條的精神,認為是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中,就基本法104條所涉的宣誓問題,加入詳細解釋,既無必要亦不合適。公會指,這種做法難免有為香港立法之嫌,令市民懷疑中央對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決心。

聲明表示,人大常委在這次釋法中決定,若有關人士作出了被認為無效的宣誓,該人士不能獲得重新宣誓的安排;但就無效宣誓的法律後果問題,實際上已進入司法程序,有關案件由法庭處理及正等候判決。大律師公會認為,人大常委在此極敏感時刻,作出上述決定是極之不幸,難免削弱香港在國際間司法獨立的形象,動搖公眾對香港法治的信心。